(1)布袋性能應滿足生產條件和除塵工藝的一般情況和特殊要求。
(2)在上述前提下,應盡可能選擇使用壽命長的布袋,這是因為使用壽命長不僅能節省運行費用,而且可以滿足氣體長期達標排放的要求。
(3)選擇布袋是應對各種布袋排序綜合比較,不應該用一種所謂“好”布袋去適應各種工況場合。
(4)在氣體性質、粉塵性質和清灰方式中,應抓住主要影響因素選擇布袋,如高溫氣體、易燃粉塵等。
二、根據含塵氣體性質選擇
(1)氣體溫度。含塵氣體溫度是布袋選用中的重要因素。通常把小于130℃的含塵氣體成為常溫氣體,大于130℃含塵氣體成高溫氣體,所以可將布袋分為兩大類:即低于130℃的常溫布袋及高于130的高溫布袋。為此應根據煙氣溫度選用合適的布袋。有人把130~200℃稱中溫氣體,但布袋多選高溫型。
布袋的耐溫有“連續長期使用溫度”及“瞬間短期溫度兩種”。連續長期使用溫度”是指布袋可以適用的、連續運轉的長期溫度,應以此溫度來選用布袋。“瞬間短期溫度兩種”是指布袋所處每天不允許超過10min的最高溫度,時間過長,布袋就會軟化變形。
(2)氣體濕度。含塵氣體按相對濕度分為三種狀態:相對濕度在30%以下時為干燥氣體,相對濕度在30%~80%之間為一般狀態,氣體相對濕度在80%以上是即為高濕氣體。對于高濕氣體,又處于高溫狀態時,特別是含塵氣體中含SO3時,氣體冷且會產生結露現象。這不僅會是布袋表面結垢、堵塞,而且會腐蝕結構材料,因此需特別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