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照明是指通過科學的照明設計,采用效率高、壽命長、安全和性能穩定的照明電
綠色照明的基礎
器產品(電光源、燈用電器附件、燈具、配線器材,以及調光控制器和控光器件),改善提高人們工作、學習、生活的條件和質量,從而創造一個高效、舒適、安全、經濟、有益的環境并充分體現現代文明的照明。
1991年1月美國
環保局(EPA)首先提出實施"綠色照明(Green Lights)"和推進"綠色照明工程(Green Lights Program)"的概念,很快得到聯合國的支持和許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重視,并積極采取相應的政策和技術措施,推進綠色照明工程的實施和發展。1993年11月中國國家經貿委開始啟動中國綠色照明工程,并于1996年正式列入國家計劃。
從以上的理念認識到:
1.照明工程必須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把節約放在首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因為綠色照明能節約電能,節約電能對保護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2.綠色照明包含電光源、電器附件、燈具、配線器材,以及調光和控光器件等的合理采用。例如:
采用高效
節能的電光源:
1)用鹵鎢燈取代普通照明白熾燈(節電50-60%);
2)用自鎮流單端熒光燈取代白熾燈(節電70-80%);
3)用直管型熒光燈取代白熾燈和直管型熒光燈的升級換代(節電70-90%);
4)大力推廣高壓鈉燈和金屬鹵化物燈的應用;
5)低壓鈉燈的應用;
6)推廣發光二極管-
LED的應用。
采用高效節能照明燈具:
1)選用配光合理、反射效率高、耐久性好的反射式燈具;
2)選用與光源、電器附件協調配套的燈具。
采用高效節能的燈用電器附件:
用節能電感鎮流器和電子鎮流器取代傳統的高能耗電感鎮流器。
采用各種照明節能的控制設備或器件:
1)光傳感器 2)熱輻射傳感器 3)超聲傳感器 4)時間程序控制 5)直接或遙控調光。
3.綠色照明旨在改善提高人們工作、學習、生活的條件和質量,因此設計人員必須很好領會綠色照明的要求和掌握國家有關照明設計規范使之滿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