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筆者從市環保局獲悉,市環保局、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連云港市機動車維修行業污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計劃利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對全市范圍內有噴漆工藝的所有機動車維修單位進行整治。
據了解,2016年,全市共有31個污染天的首要污染物是臭氧,并且主要出現在4月~9月,控制臭氧的關鍵是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汽修行業在噴漆、烤漆過程中會排放大量揮發性有機物,如果得不到有效處置,不僅會造成環境污染,而且還對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較大影響。此次整治的目的,就是切實降低我市汽修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確保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更大程度地改善。
根據該《方案》,市區將在2017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東海縣、灌云縣、灌南縣、贛榆區將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為保證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市、縣(區)環保、交通部門將成立聯合工作組,對現有機動車維修企業進行調查,對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或存在未批先建行為的維修企業,依法予以取締。全市范圍內的所有機動車維修單位使用的涂料必須符合國家及地區揮發性有機物含量限值標準,減少溶劑型涂料使用。有噴漆、烤漆工藝的機動車維修單位應按照《江蘇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指南》實施改造,噴漆和烤漆操作應在密閉噴、烤漆房內完成,產生的揮發性有機物集中收集并導入揮發性有機物處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禁止露天噴漆。各維修單位應規范污染治理行為,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維修保養,并做好記錄,以備核查。
此外,市、縣(區)環保、交通部門將強化監管力度,對于新建的機動車維修單位,未達到揮發性有機物控制要求的,環保部門將不予通過環保驗收,交通部門將不核發經營許可證。對于無證經營的,交通部門將依法責令停止經營,并予以罰款。對于未按時完成整治任務的,環保、交通部門將依法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