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補就騙補”成為我國財政補貼繞不過的怪圈,新能源車同樣深陷騙補風波,這也讓人們對即將出臺的2017年新能源車補貼政策施以更多關注。
新能源汽車政策將大調整 補貼改為事后清算
21日,工信部對外發布了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的調整方案,包括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由事前撥付改為事后清算;適當調整客車和專用車補貼方法,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防止出現地方配套補貼標準過高現象;適當提高推薦車型目錄,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等。
根據調整方案可知,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將會有幾個方面的大的變化。
首先,補貼資金撥付的方式發生變化,采取按季預撥、年終算清制。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資金由事前撥付改為事后清算,加強對各地資金申請報告審核和推廣情況核查。
其次,對補貼實施總量控制。按照新標準,新能源汽車補貼將保持2016-2020年補貼政策總體穩定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客車和專用車補貼方法,設置中央和地方補貼上限,防止出現地方配套補貼標準過高現象。
最后,提高了申請補貼的門檻。新能源汽車新的補貼標準中,對車型技術要求將有大幅提升。
業內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方案調整,將有利于建立更為完善的產業環境,有效杜絕“騙補”現象的繼續出現,同時推動優質新能源汽車企業快速發展,避免整個行業在低技術層面惡性競爭。
另據了解,為嚴防“騙補”事件再次發生,新能源汽車補貼新政將建立起補貼政策實時調整機制,增加車輛行駛里程與補貼掛鉤的考核條件,根據技術進步和市場情況,提高補貼車型技術條件、適當降低補貼額度,促進推廣車輛的應用。此外,還將加強車輛使用情況的考核以及監管制度,實施動力電池統一編碼制度,加強對新能源汽車產品的市場抽樣核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