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太原11月25日電 為切實加強大氣污染源監管,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保障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根據環保部《關于開展2016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的通知》(環辦環監函[2016]1860號)要求,山西省環保廳決定開展2016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督查時間為2016年11月1至2017年3月31日。
日常督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為市轄區大氣污染源和環境空氣敏感區域,同時對工業相對集中、區域污染較重的縣(市)開展抽查。每次督查各督查組抽查工業園區數量不少于1個,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抽查集中供熱設施數量不少于5個,抽查揚塵污染源數量不少于5個,抽查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數量不少于5個。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下,實施進駐督查,重點督查各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啟動情況、應急減排項目清單的落實情況等。
據了解,這次督查內容主要是各市、縣人民政府貫徹落實《2016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大氣污染防治二十條強化措施》等情況。各市冬季原煤散燒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及實施情況,重點督查城中村、城邊村及城鄉結合部居民生活用煤實施潔凈焦或型煤置換情況;“煤改氣”和“煤改電”等清潔能源替代散煤情況;城市建成區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任務完成情況;20蒸噸及以上燃燒鍋爐在線監控設施安裝情況;在用燃煤鍋爐達標排放情況等。重點行業錯峰生產情況,主要督查水泥、鋼鐵、焦化、電力、鑄造等重點行業錯峰生產的安排部署及實際執行情況。各市落實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開展保障環境空氣質量冬季嚴查行動的通知》情況,重點檢查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化工、玻璃、陶瓷等重點行業企業的大氣污染治理設施提標改造和火電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及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施工場地揚塵、道路揚塵和工業企業堆場揚塵管控情況;秸稈、樹葉及垃圾露天禁燒情況;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任務完成情況;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情況等。各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和備案情況,重點時段應急預案的啟動、預警發布、各項響應措施的落實情況。市區大氣環境監測點周邊環境綜合整治情況。全省環境保護“鐵腕斬污”專項行動各項任務完成情況。各市環境保護大檢查自查自糾及省委省政府第一和第二階段環保巡查發現涉氣問題的整改情況。
督查工作根據當地大氣污染的特點,以環境空氣質量的改善為核心,突出工作重心,針對性開展工作。對陽泉市,要重點督查陽泉市防止空氣質量持續下滑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落實情況;對太原市,重點督查影響空氣質量排名關鍵監測點位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關鍵污染因子的治理情況。各督查組要做到不定時間、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直接督查、直接曝光,對發現的問題要查深、查細。對不按期完成整改任務、偷排偷放、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設施、偽造篡改監測數據等的大氣環境違法典型案例,要責令當地環保部門對相關企業采取按日連續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移交公安機關等措施,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行為。對督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問題,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進行反饋,督促地方依法嚴肅處理;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到位、工作沒有實質性進展的,要約談當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區域性大所污染問題突出的,山西省環保廳將采取區域限批、掛牌督辦等措施。環保廳設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查辦公室,由大氣污染防治處和環境監察總隊組成,負責全省大氣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的安排、信息調度、總結上報工作。各督查組要在12月份的督查中聽取各市重點大氣污染防治任務完成情況和全省環境保護“鐵腕斬污”專項行動各項任務完成情況的工作匯報,對各市“鐵腕斬污”專項行動進行考核驗收,形成專題督查報告;從11月起,每月月底前將本月督查情況和附表報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查辦公室,3月底報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總結;各市要及時將督查組發現問題整改情況、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及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報督查辦公室,省環保廳將不定期公布專項督查情況和違法案件查處信息,公開一批惡意排污行為和典型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