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今年1-9月份,我市共有5次在全國74個重點城市中排入“好空氣”前10名,其中6月份空氣質量實現今年首個全優月,排名高居全國第2名,刷新排名歷史紀錄。然而受地理位置、季節性氣象條件等因素影響,往年入秋以后,氣象條件開始不利于PM2.5等污染物擴散,空氣質量會開始變差,因此每年秋冬季都是我市污染天氣高發時期。隨著《中山市大氣污染防治2016年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 《方案》)正式印發,《方案》明確了2016年度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要求2016年,中山市環境空氣污染物指標繼續保持全面達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均濃度不超過2015年 (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以內)。
會議部署了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工作,明確了對全市使用鍋爐的重點企業、重點玻璃窯爐企業以及涉VOCs重點監管企業進行執法檢查,對本次專項執法工作下達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