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前瞻產業研究院了解,北京政府繼續響應國家節能減排的號召,進一步加強太陽能等新能源的推廣應用。自3月1日起,《北京市太陽能熱水系統城鎮建筑應用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北京新建建筑將強制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
《辦法》規定,北京新建、改建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的要求進行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設計。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的經濟技術指標和設計安裝要求納入本市地方標準,重要指標和要求作為強制性條款。對擅自取消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建設項目,責令限期整改。
此外,《辦法》還規定,新建城鎮居住建筑,賓館、酒店、學校、醫院、浴池、游泳館等有生活熱水需求并滿足安裝條件的新建城鎮公共建筑,要配備生活熱水系統,并優先采用工業余熱、廢熱作為生活熱水熱源。不具備采用工業余熱、廢熱的,要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并實行與建筑主體同步規劃設計、同步施工安裝、同步驗收交用。新建建筑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投資由建設單位納入項目建設成本。
集中式太陽能熱水系統的集熱系統、集中式輔助熱源系統等設施設備為業主共有共用部分,由業主共同決定委托節能服務公司或物業服務企業負責運行維護。運行維護費用在收取的太陽能熱水系統使用費中支出,更新費用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房屋產權人對系統的戶內設施部分和分散式太陽能熱水系統擁有所有權,也負責這些設施的運行維護與更新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