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工業鍋爐數量超萬臺
廣東省工業鍋爐數量眾多,主要應用于化工、造紙、制藥、紡織和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的工業生產過程。根據省環科院為該項目進行的調研,截至2015年8月,全省鍋爐總數約12700臺。從區域分布來看,全省鍋爐集中分布在珠三角地區,占全省鍋爐總數的67%。其中,珠三角地區以燃油鍋爐為主,非珠三角地區仍以燃煤鍋爐為主。
環保專家表示,目前廣東大氣污染防治和空氣質量改善已經進入攻堅期,包括大氣環境質量超標在內的環境質量問題已成為制約全面小康的重要短板之一,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壓力巨大。而工業鍋爐,尤其燃煤工業鍋爐作為我省僅次于燃煤發電鍋爐的第二大煤炭消耗設備,是主要的大氣污染源,其現有的大氣污染排放標準要求難以滿足目前加強環境管理、切實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的迫切需求。
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 44/765-2010)發布至今已有8年時間,在此期間,社會經濟發展形勢下能源消耗的持續增加,對大氣環境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鍋爐大氣污染治理技術已經取得長足進步,原標準限值已經不適應當前實際。
燃煤鍋爐顆粒物排放標準收嚴近7成
原先的排放標準對燃煤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等的指標限值要求偏松;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污染排放管理缺乏法律依據;此外,缺乏汞的排放限值。環保專家告訴記者,汞及其衍生物有機汞,具有持久性、易遷移性、高度的生物富集性和高生物毒性,可在大氣和食物鏈中持久存在,并可遠距離遷移,危害人體健康,威脅環境安全,而2010年出臺的標準中尚未制定汞的排放限值。
本次修訂的標準,收嚴了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燃煤鍋爐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區和鍋爐容量執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規定;增加了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從嚴控制鍋爐SO2、NOx、顆粒物、汞及其化合物、CO等污染物的排放,推動鍋爐生產、運行和污染治理的技術升級和進步,提升鍋爐污染防治水平。
以燃煤鍋爐的顆粒物排放為例,新修訂的標準取消燃煤鍋爐容量段劃分,其中,珠三角地區燃煤鍋爐顆粒物執行限值30mg/m3,其他地區執行50mg/m3的限值要求;新建燃煤鍋爐顆粒物執行限值30mg/m3,相比2010年的標準(80mg/m3、100mg/m3、120mg/m3)排放限值收嚴近70%。專家預計,新標準執行后將有80%以上的燃煤鍋爐需要進行達標整治。
重點地區工業鍋爐排放也要達到燃氣標準
值得關注的是,新修訂的標準還提出,要在重點地區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特別限值,也就是更加嚴格的排放標準。參考國家發布的超低排放改造最佳治理技術,確定我省鍋爐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三項污染物的特別排放限值分別為10mg/m3、35mg/m3和50mg/m3。而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圍、時間,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規定,或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
實際上,包括廣州在內的不少省內城市,此前已經對燃煤電廠的鍋爐進行了超低排放改造,使其污染物排放水平達到燃氣機組的標準。廣州為此提出了“50355”工程,就是使燃煤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達到:氮氧化物50mg/m3以下、二氧化硫35mg/m3以下、煙塵5mg/m3以下。
而本次廣東省擬出臺的工業鍋爐排放的特別限制基本與“50355”相似,也就是說,重點地區的工業鍋爐也必須達到燃氣鍋爐的排放水平。省環保有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項目組前期調研,我省已有一批有前瞻性的鍋爐企業,開始對鍋爐的煙氣治理設施進行超低排放改造,目前省內燃煤工業鍋爐超低排放運行已有成功案例,運行時間最長已經超過兩年,鍋爐種類有層燃爐、循環流化床鍋爐及熱載體爐等,可長期穩定達到超低排放標準,其他未達到超低排放標準的工業鍋爐可在原凈化系統進行進一步升級改造。